北院的裁决书上说:
而本案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证资料,就检察官所提出之
事证,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释之空间,综加计该等事由,亦尚未达前述“有犯罪之
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认被告就彭振声、应晓薇等人主导都委会形成违法
决议之行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争20%之容积奖励系属违法,而不能
认被告主观上有明知违法(此为图利罪及受贿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
所以北院已经认定都委会的决议是违法的(小草还在争辩840%是合法的)
那法官是不是暗示检察官要把那些参与都委会的委员都抓起来
然后逼出谁才是幕后的主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