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检方当庭逮捕 有其道理

楼主: autorad (逆轉勝)   2024-08-31 10:17:27
跟政治迫害一点毛关系都没有,现在的这个逮捕是柯文哲有意促成的
阿北有律师陪,当然知道表明坚持离开,接下来检方只有逮捕他才能把他留下。阿北如果
拒绝夜间讯问,其实只要留在北检休息,也不可能被拒绝。坚持离开,检方只好逮捕。
事实上如果讯问完检方决定声押,照规定也是要先逮捕,因为逮捕就开始起算24小时,24
小时内不是放人就是送法院声押 ,所以阿北这一步棋等同是强制24小时开始起算。
一般人被侦讯通常都是配合,不会去触发逮捕,因为还是希望讯后具保或无保离开,一旦
逮捕,讯后声押的机会就大幅升高了。
所以阿北触发逮捕,应该是研判检方一定会声押,所以干脆逼检方逮捕来起算24小时,这
样也可以压缩检方声押准备的时间。
到这边为止,阿北律师策略合理(或者该更早觉悟逼检方逮捕),检方的逮捕也完全是常规
做法。
但声请法院提审就难以理解,法院在提审程序是审查逮捕是否合法,跟覊押不同,逮捕只
造成24小时的人身自由限制,法院审查逮捕理由的标准相对是很宽松的,实务上阿北这种
案例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
可是法院提审后检方就不能再讯问,因此这段时间会从24小时扣掉,等同把整个流程往后
拖长快一天的时间,如果最后的结果是交保,那阿北等同是平白被多关了一天。
跟几个实务界的朋友讨论,觉得阿北声请提审的原因可能是:
1. 阿北律师是蠢蛋
2. 在侦讯过程中发现检方声押乃至于法院准押的机会无限大,死猪不怕开水烫,干脆把
事情搞复杂,多一个提审程序也多一点渺茫机会碰到奇葩柯粉法官。
3. 流程再往后延一天,礼拜六搞提审,覊押庭延到礼拜一,这样还可以搭上政论节目播
出,维持声量热度
※ 引述《todao (心里有数)》之铭言:
: 看到某板部分id开始洗政治迫害
: 觉得傻眼
: 首先
: 办刑案时
: 为了解案情
: 原则上会先传唤你到案说明
: 这时使用传票
: (警方的叫通知书)
: 如果传唤不到
: 只好强制你到场
: 这时叫拘提
: 会用拘票
: 你因为拒提 逮捕 或 自行到场
: 在检察官讯问完后
: 如果觉得你没有羁押必要
: 就会命令你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
: 然后请你回家
: 如果觉得你已经符合法律关于羁押的规定
: 而且必须要羁押
: 就会当场逮捕
: 然后声请法院羁押
: 法院的法官如果觉得检察官声请有道理
: 就会决定羁押
: 这时法官会开押票
: 前面提到的传票跟拘票
: 检察官也可以开
: 但押票只有法官可以开
: 所以检察官有羁押声请权
: 决定权则在法官
: 而律师在柯被当庭逮捕后
: 也有权声请法院提审
: 一样请法官来判断逮捕是否合法
: 回到本案
: 检方没有用拘提方式强制柯到场
: 所以柯属于自行到场
: 再按今天新闻提到的检方说明
: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3027/post/202408310001
: 可以发现检方就是依法逮捕柯文哲
: 包括
: 1.检方认为柯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图利罪的犯罪嫌疑重大(5年以上)
: 2.且有事实足以认为有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
: 这些都是法律规定可以声请羁押的理由
: 检方也表示
: 如果柯没有完成完成讯问程序就任由他离去
: 将会使案情晦暗不明的风险骤升
: 而有妨害侦查目的
: 结论:
: 个人认为检方逮捕有其道理
: 接下来就看法官羁押庭的判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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