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柯文哲肖像权违法吗

楼主: benothing (禹枫)   2024-08-29 09:09:16
我才疏学浅,真的想不到哪里违法。
先不管到底操作有多恶心,
如果以柯文哲肖像权为核心出发点,
党支付木可肖像使用授权,
(嘉义地方支持者也爆出被要求授权金,所以转而用PK)
然后木可把营业所得给柯文哲当作授权费。
这种讲法实在找不到法律上的破绽,
对于那些民众党无法合理解释的花费,
譬如胖卡200万,
最后只要说因为包含了“柯文哲形象”,
然后木可必须支付柯文哲额外的分润,
似乎这一切都能说的通。
木可只要把所有钱都转给柯文哲当作肖像权授权金,
隔年柯文哲依法报收入就好了。
大家都知道这样操作很恶心啦,
不过如果柯文哲只是为了要躲法律责任,
这样子做都可以串起来了。
政黑的版众,
以后贴图柯文哲的时候别忘了跟木可公司支付授权金唷:
https://i.imgur.com/LAkUf5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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