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贪污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4-08-20 11:41:31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铭言:
: 这你错了
: 王贪的就是那466元
: 你说的6290元
: 法官不认
: 现在法官不认
法官没有不认
王郁文的部分, 法官是认定实际薪资是46000元
但王郁文跟高虹安协议, 浮报薪资, 差额做为办公室办公费
109/3, 浮报薪资47290元, 109/4跟109/5, 浮报薪资为48500元
合计浮报薪资6290元
另外因为浮报薪资造成加班费基数变高,导致加班费也溢领1943元
合计浮领8233元
而王郁文将浮报部分缴回办公室办公费
薪资部分缴回5824, 加班费部分全数缴回
所以王郁文的不法所得是466元, 其余7767元算高虹安的
高虹安的不法所得11万6514元
就是黄惠玟缴回的49599+19500=69099
陈奂宇缴回的30682+ 8966=39648
王郁文缴回的 5824+ 1943= 7767
=================================
116514
溢领薪资: https://i.imgur.com/Ysaddwt.png
溢领加班费: https://i.imgur.com/q6hQJc4.png
所以并不是法官认为王郁文缴回的7767元不是不法所得
而是这部分算高虹安的
https://i.imgur.com/bfIIfJA.png
: 那就是没有
: 你认为有
: 那是你的法律见解与法官不同
: 在本案王贪的
: 就只有466元
: 不服?
: 上诉啊,检察官就去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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