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贪污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

楼主: allpass1983 (印度老妖)   2024-08-20 04:40:12
※ 引述《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之铭言:
: ※ 引述《apple03 (稻香)》之铭言:
: : 不是我要说法院是民进党开的
: : 摆明是要搞人
: : 挑战一般人的常识水准
: : 贪污400元?
: : 你说郑文灿很多钱不可能贪污500万
: : 好那贪污400元 在高虹安 案件里面
: : 青鸟一堆都认为很棒 判刑
: : 搞笑吗 你今天去抢银行会抢400元吗?
: : 法官要这样子判 真的很奇怪
: : 不是我说法官奇怪 而是超越一般人的认知
: 这是因为你不懂贪污治罪条例
: 贪污治罪条例的界定不是你贪几块钱 而是你有没有贪
: 请问你 贪一块钱是不是贪??
: 是
: 你觉得贪得少 法官觉得贪得少 那可以有法官裁量权
: 像水母这个案例 就给她即使不认罪也判了缓刑不是吗??
: 另外你错了 水母贪的 不是400元
: 是6290元
: 她在三个月中低薪高报:
: 申报的酬薪 47290 48500 48500
: 而她实际酬薪 46000 46000 46000
: -
: ================================
: 1290+ 2500+ 2500 = 6290 元
: 这边我们还没有算到浮报加班费的部分喔
: 为什么最后只算到466元??
: 因为法官给妳王郁文减价大优惠
: 只要她最后缴回高虹安的公积金 都算她过关
: 都算她没贪国家的
: 这是对被告极端友善 对检方极端严格下才进行的判定
: 是已经退无可退 绝对构成贪污的金额
: 所以她有贪 有贪按照贪污治罪条例 这条就是7年以上
: 结果她没认罪 照道理说是要判7年的 结果法官大方送
: 给她有期2年缓刑5年
: 这边给你一点法律科普好了 阿北不是爱讲科学理性务实吗?
: 我们来一点小科普
: 贪污治罪条例扣除掉隐瞒阿渎职阿这些次要的
: 最主要的罪刑有4项 你可以理解为3大1小
: 三大
: 1.行贿
: 2.受贿
: 3.图利 (所以黄国昌说图利不是贪污 放他妈的狗屁)
: 一小
: 4.利用职务诈取不正利益
: 一小的小不是指最很小 而是它是贪污罪的法条中的细项
: 属于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利益的其中一项 比较细
: 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利益通常是指受贿 但是诈取利益算是其中一个分支 但是罪一样重
: 因为是同一条罪
: 你知道这三大一小中 最多人是栽在哪一条吗??
: 就是栽在这一条"一小"
: 为什么??因为方便
: 你利用职务去跟民间去跟私人企业谋取不正利益 你是吃外人的
: 要有防火墙 要有白手套 要有接头人 要搞得像谍报片一样你算我我算你
: 你利用职务去跟国家诈钱 简单多了
: 就跟这个水母的case一样就好 低薪高报 骗国家的钱
: 然后现在被抓到了 再来哇哇叫 说自己痛 自己无辜 自己没有错 我被迫害
: 迫害你妈
: 所以不要再法盲了 贪污就是贪污 你贪466就不是贪污的话
: 为什么你不以身试法一下 尝试考上公务员然后贪贪看??
: 笑死
: 最后提供一个最近热腾腾的 同样"利用职务诈取不正利益"的案例
: 今天有个陈珮琪
: 她声称自己要退休了 打算开公司卖咖啡 因为自己还是公务员身份(联医医生)
: 所以找别人用别人的名义开公司 也就是人头
: (至于为什么这个"别人"竟然是她儿子我们就不深究了)
: 问题是 她有领联医颁发的 医师不私下营业奖金
: 这个奖金是鼓励联医的医师"专注在联医职务"所设立的每月颁发的奖金
: 所以你要1.不出去执业 2.不出去做私人副业(不仅限于医疗)
: 所以陈珮琪一边领不开业奖金 一边找人头成立咖啡公司 开始创业
: 这依照贪污治罪条例 就有可能触犯利用职务诈取不正利益
: 因为她利用职务取得了不开业奖金 同时又私人设立营利公司(还特别找了人头)
: 等于是诈取了利用职务取得的 理应只奖励乖乖专心看联医诊的奖金
: 这奖金就相当于是不正利益
: 所以她其实维持一开始的那个版本的说法 很有可能被告贪污治罪条例
: 可以跟高虹安关一间
: 所以她最后才要改口风
: 懂了吗?
不用算浮报加班费,因为检调根本不敢处理,因为全国立委加班费几乎都是报好报满,查下去几乎全部都会出事,更不用说高虹安的团队是蓝绿监督机构认证的优良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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