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ZUSA (...)
2024-08-20 03:02:07基本的法学常识还是很重要的...
拿诈骗集团来举例
A(BOSS)、B(电话行骗)、C(取款车手)
共同诈骗被害人10万块
B分得500;C分得1,000
难道可以说B只诈骗被害人500元
或C只诈骗被害人1,000元吗?
犯罪事实、犯罪所得要分清楚啊
目前就是高与3位助理“共同”犯贪污罪
个人犯罪所得只会影响量刑的轻重
一审的确也因此从轻量刑了啊
※ 引述《apple03 (稻香)》之铭言
: 不是我要说法院是民进党开的
: 摆明是要搞人
: 挑战一般人的常识水准
: 贪污400元?
: 你说郑文灿很多钱不可能贪污500万
: 好那贪污400元 在高虹安 案件里面
: 青鸟一堆都认为很棒 判刑
: 搞笑吗 你今天去抢银行会抢400元吗?
: 法官要这样子判 真的很奇怪
: 不是我说法官奇怪 而是超越一般人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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