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件起头的问题就是授权金,
为什么党付钱,而不是反过来收授权金?
陈菡的说法我觉得可以丢垃圾桶,没有讨论的价值。
从木可说要清算关闭,
然后检调正式进入调查,
木可跟柯文哲为了要让这一切看起来合法,
肯定需要好好的解释授权金的内涵。
虽然他们知道说出来很不要脸,
不过最合理可以试着逃过法律的做法,
应该是加强柯文哲形象权的价值。
换言之,木可跟柯文哲必须有实质的契约,
然后民众党支付的所有超额费用,
全部灌进去柯文哲肖像使用的授权。
接下来就是必须把木可的收入,
以相当比例的灌给柯文哲,当作柯授权形象的所得。
不这样子做根本无法合理解释党的所有超额花费。
白话文的说,柯文哲就是现实世界的Hello Kitty,
木可行销是三丽鸥的角色,
木可把柯的行销授权给民众党使用,
所以必须要拆帐分红给柯文哲,当作成本。
到时候帐做出来才是真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