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人所说,小英跟韩国瑜的竞选小物都是成立一间公司,然后他们卖的商品盈余全数会到候选人的政治献金专户,政治献金专户的流向再报给监察院。
我们先不管蓝绿有没有诚实申报,至少流程很合理,竞选小物所得回到政治献金专户。
民众党最新申明是说:
民众党拿1300万给木可公司包所有竞选小物开销,然后就没有了????
正常来说你拿了1300万给对方管理卖小物,至少至少要拿回超过1300万的钱才合理吧?而且这笔要回到柯文哲的专户。
但目前得到的资讯来看,单纯就民众党送1300万给木可白嫖,请问我理解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