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认为的国会改革
是因为立法院太烂需要改革?
还是行政权太烂需要改革?
如果是认为行政权太烂 那蓝白要做的是想办法说服人民
让人把"票"投给他们 让他们掌握行政权去改啊
但是相反的 如果是立法院太烂需要改革
那国会要做的 是在宪法规定的职权下 针对"立法院本身"来做改革
例如受贿立委一审有罪就停职 就是让人会有感的自身改革
但是蓝白现在做的是用修法律的方式去"绕过宪法"
然后去抢夺"监察权"以及"司法权"的事情过来要自己搞
这是国会改革? 我看是觉得监察无用或是司法无用的监察改革或是
司法改革吧
头痛了 就要去检查头
而不要解决的方法是去把脚给剁了
不要再假借国会改革的名号 做的却是扩权不改国会只改别人的作法
大家有唸书的人很多
奉劝蓝白不要再把大家当傻瓜 一副能随便呼拢的样子
分得清楚国会改革是要改自己 而不是去改别人的并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