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民国宪法规定和现状
中华民国总统是半虚位元首,除了其掌管的外交国防之外,在承平时代没有任何法定权力,
也不能指挥行政院任何一个部长
总统并不是官员之一
中华民国官僚首脑,依法就是行政院长
不考虑人情和人事权压力等等实质影响力的话
行政院长就是中华民国政府的当然首脑
跟立法院长(国会议长)、司法院长平起平坐
总统对政府的影响力,是来自身为执政党内总领导人身份
假设一个总统在自己的执政党内失势、失去立院党团和党内各派系支持,变成孤鸟
那他理论上就被架空了
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这些
顺带一提,民国30年代行宪之前,五权宪法已经设计到平衡度很足够
行政院虽然不可能无视国会专断独行
但立法院也不具备任何逼行政院无条件投降、被立法院支配的手段
包含砍光预算、不同意所有部长任命等等实质上架空行政院的手段都为宪法所不容
小草们想得到的,民国先贤早就已经部署好防御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