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国会调查权看来蓝白会全输

楼主: acln0816   2024-08-07 11:42:50
这个就会回归到昨天黄昭元大法官一直提到之前释宪文所定性的
认为国会调查权或文件调阅权只是“辅助性权力”
虽然是被认定为是宪法上的“固有权力”
但也并不是“主要权力”
这个认定是包含翁晓玲、吴宗宪、黄国昌都认同的
所以国会要行使调查权必然要附随在其主要权力之上
例如增修法律是明确为国会的“主要权力”
所以在修法时国会可以行使调查权
而这又延伸到后面黄昭元大法官有问说
“揭弊”算不算国会的主要权力?
如果算的话
当然直接对鸡蛋、疫苗采购等案子
立法院就可以直接抓人来问
如果不算的话
那除非立法院有刚好要新增鸡蛋采购条例
或国内鸡蛋又不够又要编预算采购之类的
才可以附随在这主要权力之上来行使调查权
查查看上次采购高思是什么情况啊?预算有没有浮编?等等
而依黄国昌的回答
他没有正面回应是否
而是用所谓的举例来回复
他举他之前追的一个国发基金投资案来讲
他认为他是在质询时认为国发基金的投资标的显然有问题
浪费人民的血汗税金去投资不良公司
我个人判断啦
黄国昌举这个例子
其实就是他自己也认为揭弊“不是”国会的主要权力
调查权的行使就不能依附在所谓“揭弊”这件事上
而必须另外找一个主要权力来依附
以他的例子来看
就是国会对于金管会的预算审查
如果金管会底下国发基金操作很烂
那国会就应该砍他预算
只是黄国昌不能直接回答说揭弊其实并不是国会的主要权力
不然他在立法院还混个屁
他揭弊战神的名号不就没了
小草小葱们过去一直觉得立法院就是要揭发执政者弊案的战场
也会被狠狠打脸
大概是这样
※ 引述《ketter (挖西林老背)》之铭言:
: 大法官讲得够白话了
: 比起黄国昌那种东扯西扯讲一些别人听不懂的
: 大法官简直是法学教科书,把法律讲的浅显易懂
: 你的调查权要有目的性
: 你要查公务人员送监察院?那监察院就够了
: 你要查案件送检调?那司法权就够了
: 你要监督行政院?干你娘,你不是有质询权吗?
: 还可以到处找部会调资料,然后开记者会时不小心把机密文件公布
: 加上立委在立法院内的言论免责权
: 到最后你扩权案的目的是什么?蓝白根本讲不出来
: 挤了半天,最伟大的发明就是直播可以取代议事纪录
: 说实话,黄国昌讲的东西根本不是依据法理,也不是回答问题,就是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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