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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无权监督总统?黄扬明听到大法官这句话傻眼了: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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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无权监督总统?黄扬明听到大法官这句话傻眼了:悲哀
08:352024/08/07
中时新闻网
陈政嘉
国会改革释宪法案,宪法法庭6日进行言词辩论。(资料照/郭吉铨摄)
国会职权修法,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总统、监察院先后声请释宪,宪法法庭
昨(6日)进行言词辩论,备受关注。媒体人黄扬明直言,有大法官说“总统是民选,立法
院无权监督”真的很傻眼,讲出这种莫名其妙滥权的话,大法官只为了执政党服务,是很悲
哀的事情。
黄扬明昨在政论节目《大新闻大爆卦》表示,在宪法法庭听到一位大法官的话“真的很傻眼
”,对于总统到立院国情报告,该位大法官说总统是民选的,不受立法院监督,“大法官怎
么会有这样荒谬的言论?”立法院可以弹劾总统,就算总统不去国情报告,立法院一样有弹
劾和罢免总统的权力,只是还要经过人民复决,但这个权力在宪法里面本来就有明文规定,
立法院对总统监督权,而且本来就有国情报告这项。
黄扬明直言,当大法官讲出“总统是民选,立法院无权监督”的时候,就知道这些大法官脑
袋里装什么,非常可怕,讲出这种莫名其妙滥权的话。“行政院长的权力来源是立法院吗?
立法院凭什么可以监督行政院长?因为这是宪法规定的。”
黄扬明痛批,当大法官只为了执政党服务,是很悲哀的事情,而现在整个政府、总统赖清德
为何能为所欲为?就是这种“假民主,真威权”的结构正在台湾萌芽,还越来越嚣张,这是
不健康的民主环境。
5.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黄扬明可能误解尤大法官的意思了。
尤大法官当时是讲述<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条文“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的修宪沿革。
该条文源自国民大会时期,国民大会可以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并给于建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11
后来国民大会宪政职权转交给立法院,这条就变成如今的立院“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
当时总统是由国民大会选出的,如今则是直选。
总统的权力来源由国民大会转移到民众。
所以才会有“按照责任政治原则,总统的施政是对人民负责,不是对立法院负责”之语。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8060199.aspx
尤大法官的意思是不解立院代表坚持用<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当成总统必须前往立院进行
国情施政报告的原因。
简单来说,大法官说的是依如今宪政体系总统的负责对象不是立院,而是民众。
并非宣称立委不能监督总统等行政体系。
立院当然可以监督总统执政,但是不能直接沿用国民大会时期的宪政关系。直接把国民大会
选出的总统,等同今日由民众直选的总统。直接把国民大会与总统的关系,等同如今立院与
总统的关系。
还是老话一句。
如果想让总统直接赴立院报告,就请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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