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国会调查权看来蓝白会全输

楼主: chal ( )   2024-08-07 10:59:14
我是觉得
最简单的作法
直接用投票瑕疵退回
要不然大法官还要一条一条帮忙修(合宪式解释)
大法官不见得懂立院程序实务
然后立委的工作也不应该由大法官来圆
其实如果大法官决定法案一定要具名表决
对蓝白是短空长多
因为以后蓝白一定是立院少数
所以只要能够干扰立院具名表决
等于对蓝白来说是一大武器
长远来说
如果大法官规定法案一定要具名
会让我们的立院走向协商与交换制
就是黄国昌最讨厌的交换制
但是 其实这可能是对台湾最好的方向
因为小党也可以闹到无法具名表决
所以小党也有一定的影响力
整部法案有太大的问题
退回慢慢修是最简单的作法
例如规定调查权可以有
但必须与两院协商后才能立法
大法官可以思考
这个决定会让立院更确立协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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