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来蓝白的国会改革会输到底了
其实道理蛮简单的
就是“实务”归“实务”
然后“规则”归“规则”
即便黄国昌提出一百个理由
来证明实务上需要国会改革
还有监察院失能没效率
但我们五权宪法的规则就这样订
只要大法官懒得跟你废话
拿个废物监察院也能怼到你无话可说
这很现实
你去公务机关陈情还是处理特殊情况
(台湾老屋产权转移跟贩售一堆鸟事)
你讲破嘴唇后呢?公务员也是一句话玩爆
“去填表单!”
“我们规定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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