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铭言:
: 昌在宪法法庭
: 用ppt说绿能你不能
: 是白痴吗
: 那如果在法庭上
: 引用绿媒新闻作PpT
: 还用自由时报的“投书”来辩论
: 是不是天才啊
: 塔绿班鸟鸟都硬了
错的是在呈献人(或其制作人)身上,不是负责播放的人
如果一开始懂得善用简报档来传递资讯,至少还不会搞到荣辱一时间、自取其辱的局面,
且同时谁都下不了台...
不晓得开言词辩论的目的究竟何在
到底是为了传达错误的思路(沦为单纯政治口水的战场,且纵使完成结案宣判了,还喋喋
不休、声明不服、公开喊话不公平等),或者是正确的思路(让大法官们了解事发经过、
明白怎样的判决才能带来最大公益)?
恐怕还要继续观察了,才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