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wyer94 (背包客)》之铭言:
: 国会助理一个月才4万6,现在随便当个餐厅服务生大概都有了,如果去当台积电作业员
: ,直接屌打
: 当个小公职(包含约聘雇),如果当薪水小偷,真的就是贪污罪处理下去了欸
: 去做公职根本脑袋撞到
从政之路,必定是从打杂开始
而“国会助理”的存在,便是为了让政坛的后起之秀、明日之星能探知主随的政治人物(
市长、立委等)在立法院、市议会上的表现
除了能增进口才,亦能了解未来从政后的生活模式
一切功课都没有做足的话,手忙脚乱可是容易出洋相、令人贻笑大方。
而就算去当任何公司的一般员工
理论上大多数情况下,也不容许自称“薪水小偷”,否则老板会看不顺眼、进而作出不利
的举动。
公职有公职的好(至少得视作铁饭碗),私企也有本身的美妙之处(至少束缚较少)
还是以尊重选择为前提而行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