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代议士助理费应该制度除罪化

楼主: magelinus (巫师)   2024-07-26 21:09:19
※ 引述《wahaha99 (我讨厌人类)》之铭言:
: 老实说
: 制度应该要改成这样
: 每个立委 每个月给6万 行政补助费
: 这个行政补助费 就是让你去请助理
: 你不请 自己A起来 行
当然不行,牵涉到公家机关的会计行为,
销帐就是专款专用,明着想去进修?
: 反正事情就这么多 你还是得找人做事
: 然后如果有请助理 每人每个月加1.5万 助理补助费
将立委的薪资内含助理费不就好了(但不能明说),
完全没有贪污治罪条例的问题。
但人性就是既然是我的那干嘛给别人,
我的钱当然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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