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中选会 驳回义务役役期四个月公投提案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4-07-19 00: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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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会脸书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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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会委员会议审议1项全国性公民投票提案
中央选举委员会今(18)日召开委员会议,审议季节先生领衔提出之“您是否同意,民
国94年次(含)以后出生须服义务役之役男,尚未服役者,义务役役期为4个月即可,无须至1
年?”全国性公民投票提案,决议予以驳回。
中选会说明,本项季节先生所提全国性公民投票提案于113年3月15日及同年5月14日办
理听证,依该会第604次委员会议决议,于113年6月12日函请提案人之领衔人限期补正,补
正后经提本次委员会议审议,认定仍不符合规定,决议予以驳回。
中选会说明,依据公民投票法第10条第3项规定:“主管机关于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补
正之提案后,应于60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叙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
领衔人于30日内补正,并以一次为限,届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规定者予以驳回:一、提
案非第2条规定之全国性公民投票适用事项。二、提案违反前条第4项所定办法之规定。三、
提案不合第1条第2项或前条第8项规定。四、提案有第32条规定之情事。五、提案内容不能
了解其提案真意。”。
中选会表示,有关全国性公民投票案最新进度,民众可至该会网站“全国性公民投票专区”
查询(https://web.cec.gov.tw/referendum)。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作为当一年兵的已退者。
看到学弟们继续当一年。
我真的是很开心。
为什么亲蓝媒体人这么希望年轻人只要当四个月就好了啊?
根据之前的报导,反对成案方是主张兵役属于人事项目,因此不属于公投范围。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14018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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