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国昌老师的逻辑正确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24-07-16 15:26:43
※ 引述《fdtu0928 (黑米)》之铭言:
: 我听你在放屁。
看起来你似乎对文章主旨都没看懂
: https://i.imgur.com/PAOaleL.jpeg
: https://i.imgur.com/gwaskJZ.jpeg
: https://i.imgur.com/2c0z0dW.jpeg
: 反渗透法就这几条,每条针对渗透的样态和处罚都作了清楚界定。
: 哪里不清楚了?
不清楚啊
因为定义的内容从来都是"渗透"
而不是"反渗透"
等了你半天了
你也没挤出半点所谓的"反渗透"法律明确定义
如果今天法律只要对"渗透"定义
就可以设立"反"渗透法
那为什么对于"质询权"这种我国行之数十上百年的既定概念
就不能在法条之中设立"反"质询进行规范?
这你就没有直面问题来回答
: 而黄国昌的逻辑,其实我们可以看另一个例子:反人类罪(或反人道罪)
: 我们对何谓人道其实还算清楚,或,我们可以针对人道加以定义。那是否代表反人道罪的
: 定义就明确了?
: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 所以反人道罪就有它清楚的定义:
: https://i.imgur.com/e1TxOxR.jpeg
: 这样才合理不是嘛?
你只是把问题反过来而已
那我借用你们反对者的角度
用你们质疑"反质询"定义的方式
就很可以质疑所谓"人道"的定义
那么如果不是对民众
实施谋杀 种族灭绝 人体试验 致病针剂实验 酷刑 强奸
政治性 种族性 或宗教性迫害
那就是人道吗?
那请问无假释无期徒刑是否为人道?
没杀人,也没人体试验,当然也没去酷刑强奸
所以无假释无期徒刑就必然人道?
或者针对同性恋进行迫害,请问符合政治、种族或宗教的哪一环?
所以对同性恋进行迫害,就符合人道?
这定义是不是就不清楚了?
所以法条上才会写:"以及其他非人道行为"
那所谓的"其他非人道行为"到底是什么?
我们要怎么从前文看得出来?
这个也就是所有反对"反质询"者的人最大的疑问
用你的例子
假设今天有个政府做了无假释无期徒刑
被人搞到国际法庭来审判
单就条文前文,你根本无法为之定罪
因为条文是采取正面表列
换言之,只要在这些正面表列之外的行为
都不属于反人道行为
那有太多漏洞可以钻
也因此才会有"其他非人道行为"
然后这个政府就会被两造各种举例辩驳
最后也许就被判,是的,无假释无期徒刑属于非人道行为
OK,那就形成判例
下次,下个政府出现一样的行为
那控告方就可以援引此判例
刚好,这次又被判属于非人道行为
周而复始,有几十个判例累积下来
那遇到新的案子
一样是无假释无期徒刑的政府被告到国际法庭之上
法官要判无罪
那就必须要去解释这个案子与其他几十个判例的不同
当然你也可以巨细靡遗地列出一张几万字的表单
详细地阐述哪些行为属于非人道行为
那但凡只要有一个行为是在此表单之外的
那你都不能说这个行为必然是属于反人道
而这,就是最大的问题
就权力制衡的概念来看
拥有最大权力的是行政权
所以需要其他的权力予以制衡
才不会走向专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