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不同国籍或地区之新住民,行政措施应

楼主: pupu20317 (庆宝)   2024-07-15 12:13:02
藉文章来回复一下
来看看民众党说要撤政党协商的签名
那接下来只能用表决
民众党准备提修正动议
然后这内容条文跟国民党邱镇军一模一样
再来看看邱镇军的法条说明
https://i.imgur.com/Z06CXEh.jpeg
(前略)一律平等,包含取得身份证时间不应不同
这不是偷渡什么是偷渡?
这不是小蓝什么是小蓝?
这不是给中共国人开后门什么是开后门?
https://i.imgur.com/x7Oqa9q.jpeg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国防猫)》之铭言:
: 乳蹄
: 这两天立院的热门话题
: 原本新住民权益保障法草案
: 有望在下周一三读通过
: 内政部须在立法通过后1年内
: 成立专责一级单位,统筹规划新住民事务
: 民众党在昨天提出修正动议
: “政府对于不同国籍或地区之新住民,行政措施应一律平等”
: 此举让民进党无法接受
: 怒批民众党假藉保障新住民权益之名
: 实际上在替中国开后门
: 民众党团反击
: 《新住民基本法》立法意旨
: 是为保障初加入台湾社会之新住民,能够在融入台湾社会时,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与照顾

: 台湾社会和谐,减少因误解而产生的对立
: 与中国人士取得台湾身分证年限“完全不相关”
: 并不影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
: 基本法仅具有纲领性、宣示性或政策性等作用,不得直接作为人民之请求权基础
: 并无苏巧慧所称
: 基本法的法律位阶高于条例之诠释
: 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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