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跟最高法院都是审程序不审案子
例如桃园地院裁定交保
检方抗告
高院就会审理桃院在判决程序上有没有瑕疵
有的话就会裁定更审 没有就驳回抗告
高院本身不能对案子进行判决
只有等案子在桃院进行宣告判决
被告或检查官上诉至高等法院后
高等法院才会进行受理审案
如果高院认为认定桃院判决有瑕疵就会接受检方上诉 这案就会发回重审
如果高院认为阿灿有罪就是维持原判
那阿灿就会上诉到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也是一样的意思
最高法院认为桃院跟高院审案判决程序没问题那就维持原判 三审定谳 双方不能再上诉
如果最高法院认定检方或高院桃院判案有瑕疵
那就发回更审 那案子再交回给高院
基本上从目前的证据还有检方跟高院的态度来看 阿灿看起来是跑不掉了
以阿灿的脸色变化来看 可能撑不了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