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刚选完立法委员以后
有一批立委,刚选上
第一件事情就是,他或许预知到他接下来,会做很可怕的事情
所以他在立法院提案,让罢免程序变得复杂
除了刚刚讲的东西外
每一个提议人、连属人,要求你把身分证正反影本交出来
以现在这个时代
大家对于自己的个资
对于诈骗现在这么猖狂的时代
要把每一个连属人影本交出来
你会担心
担心的效果是什么?
"我理念上支持你们"
但是要我交身分证,门都没有
by 2013 黄国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Woo7_HhrSw&t=502s
今天全台湾人yo被黄国昌诈骗一次了
看来接下来又是照着"立法院扩权法案"SOP RUN过
暴力三读通过
行政院提覆议
覆议不过再提释宪
不意外接下来又要照这个剧本走过一遍
所以我们就废话不多说
宪法129条:本宪法所规定之各种选举,除本宪法别有规定外,
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投票本身都有秘密性了
与选举对等的反向行为,罢免,却要求提共身分证影本,是很不对等的
所以,这篇我想讨论是
联属罢免的时候,缴交身分证影本有没有违宪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