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没有大法官,就跟日本一样没有大法官
他们只有“最高法院”的法官而已
一旦是法官,那就是终身职,除非自愿退休或死亡谁都动不了
台湾是学法国或是德国的“释宪委员会”,本来就不需要曾经担任过法官
以德国来讲,只有要求16人里面有6位当过上诉法院的法官
法国没有这要求,甚至前两任总统是当然最高法院法官
你可以想像陈水扁和马英九同台担任大法官吗?
※ 引述《yamakazi (大安吴彦祖)》之铭言:
: 刚看了一下
: 美国现任八位大法官
: 有七位当过联邦上诉法院法官
: 一位当过检察长
: 几乎都是法官出身
: 怎么我们的大法官
: 连地院法官都没当过
: 就来当大法官了?
: 是台湾人天纵奇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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