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理性讨论,关于反质询定义

楼主: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24-07-11 00:50:21
※ 引述《xa9277178 (枫曦)》之铭言:
: : 得面对真人攻防、仙拼仙
: : 而非只是对着直播观众单方面宣教?
: : 黄国昌这三个月的时间都在干嘛?
: : 到底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
: 其实如果纠结反质询的定义
: 不就回去修法 把反质询定义修到大法官满意就好了
: 这个也挡不下国会改革法案阿
: 这些大法官或是媒体真的知道他们在干嘛吗
这真的是搞错对象
蔑视国会法不是应该把这几条修到大法官满意
而是应该把起诉权丢回检察官
裁判权丢回法院
国会能做的事就是真的觉得对方有这些问题
(反质询、作假证、拒回答、蔑视国会)
送去检察官起诉
美国也是这么干的
没有国会自己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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