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唸法律的
其实整个宪法法庭让我看到笑出来的不是黄国昌
听他论述是会生气
真正让我看到笑出来的是翁晓玲
翁晓玲辩论的基本意思就是
立法院通过行政院提覆议
覆议没过你行政院依照宪法就是要遵守
不能再来提释宪 除非未来具体个案有违宪
大法官依照这个脉络就问翁晓玲
即便行政机关认为违宪也要遵守的话
依照你的推理 是否认为有国会优位
也就是立法权比行政权大
翁晓玲回答:我们是五权分立 没有说国会优位
奇怪了 那个之前在立法院大喊说
“我就是比你大”“质询是上对下”
的翁大立委晓玲呢
为啥在大法官前面就缩回去了?
真的是让我看到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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