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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录网址︰
https://reurl.cc/Ke732M
2.转录来源︰
黄暐瀚FB
3.转录内容︰
同标准 延续性 合逻辑
昨天早上 #暐瀚撞新闻 讲黄捷闯入会议室,收到一位蓝营前辈的line,提醒我宪法只保
障立委的“言论免责权”,“行为”没有。
下节目后我回播电话给这位长辈,跟她说明,我完全理解立委只能“自由说”,不代表可
以“随便做”,像是打人会被告,破坏公物可能被罚。但实际上,这些年下来,立委在“
院区权力极大化”,很多明显脱序的行为,基本上都没人管,也没人敢管。
比如说,如果你去投票,当场撕票,或是妨碍别人投票,你会被主任管理员制止,甚至可
能被警察逮捕。不会有一个投开票所因为被捣乱,就失去“投开票”的功能。但在立院,
立委会推挤,会叫嚣,会妨碍开会,会扯断麦克风,会锁门(还有开门),会占领主席台
,却没有办法被“排除”。
两个路人在西门町互殴,明显“意图伤害”,警察骑巡逻车经过,会当场制止;但两名立
委在立院互殴,就算立院驻卫警当场看见,也不会上前制止(有意见请当事人事后各自去
提告),这就是最大的差别。
部分网友对于我昨天评论黄捷事件说:“到底犯了什么法?会受到什么处罚?等得韩院长
最后的决定”,感到不满。
我理解这些网友的不满。
我知道你们希望听到的评论是:“黄捷就是贼!黄捷就是小偷、闯空门、一定要把她送办
”!因为我没有这样说,你们失望,我理解。
因为你们看来“兹事体大”的“犯罪”,暐瀚看来却是“稀松平常”。过去国民党在立院
少数的时候,也曾为了反对审查陈菊当监察院长(2020-6-28),天没亮就破坏门锁,闯
进议场,还反锁自囚,喷漆抗议。那时的国民党,跟今天的黄捷,有什么差别吗?(黄捷
甚至还很奇妙的,避开了破坏公物)
谈论任何时事,都会有主观的立场。但在主观之外,别忘记“同标准、延续性、合逻辑”
,要理解总有人,跟你的看法不同。
还是那句话,黄捷开门事件,就等韩院长决定,该怎么处置了。
暐瀚 2024-7-10 de 台北
Hit FM联播网 POP Radio联播网 #暐瀚撞新闻
4.附注、心得、想法︰
黄暐瀚指出 以同标准来说
他在立院看过的事情比著夸张的太多
根本稀松平常了 还举几个蓝鸟立委的例子说标准要一致
暐瀚真的很有道理 小草只会乱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