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misnotme (大家来说台语)》之铭言:
: 现在就是郑文灿不但没有使用那500万
: 而且后来还有还给人家
: 这样就不构成犯罪的条件了吧?
: 这样交保就很合理了
: 还没有判决出来都是无罪的
: 加油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
你听过大水库理论吗?
知道什么叫现金流 什么叫资金链吗?
举例子好了
我是个生意人 流动资金要随时有一千万才能维持运作
刚好有段时期 现金缺少 只有五百万在手了
这时有厂商给我一笔五百万的资金 托我办件 见不得光的事
那 我的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然后过了半年 一年 我的资金流动没问题了 又想想 这件事可能被人发现对己不利
而且也没办成对方要求的事 所以把那五百万又还了回去
好了 你回答我 那500w 算是我有用过还是没有用过?
所以当郑文灿收下了五百万且答应办事时 不管后面事情有没有办 钱有没有还
都已经构成收贿了
大概john。
最好笑的就是王浩宇今天讲的 “合法献金都收不完了 干嘛去收非法的?”
他是不是以为合法的政治献金收到后 可以当自己的钱想怎花就怎花是不是?
还是他以前收了合法的政治献金就是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