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事实证明这次国会改革 是有必要且正确

楼主: chal ( )   2024-07-07 00:20:20
国会的调查权
应该要跟司法与监察的调查权
做一个优先级的排序
当两者冲突时
应与司法监察两院协调冲突时的处理细节
国会为什么要有调查权? 因为要立法补漏洞
司法与监察为什么要有调查权? 因为要惩戒人与事
所以司法与监察的调查权有当下与目前的时态
而立法的调查权则是事后的亡羊捕牢
司法与监察的调查权不但比较专业也是正职工作
立法的调查权比较像田野调查也比较不全面专业
所以如果大法官说
你立这个法要跟监察司法两院协调
要经两院同意细节后才能立法
其实是很合理的
比如说郑的案子
那亲郑立委也可以去调查这个案子
找相关的人来问话
拿到所有检察官的复本
然后不就可以知道检察官掌握到什么 没掌握到什么
帮郑指出一条明路
或者有些立委的确是要调查
却因为不够专业而帮郑指出明路
如果国小毕业的立委都能调查案子
那国家干嘛辛苦设立司法考试
我是觉得立委就专心立法
目前立委已经够忙够少了
监察院改成民选 规定要有司法考试相关资历才能当候选人
监察院改成民选就也是民意代表了
我们立委素质不齐 国小毕业也有可能当选
还是不要搞扩权为好 加强监院民意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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