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鬼哥来帮黄国昌补充一下。
黄国昌说立委不能执行律师业务,所以他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这点是对的
。但是宪法诉讼法第8条第3项第1款规定:“非律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为诉讼代理
人:一、法学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原来黄国昌已经忘记或者彻底放弃他的法学教授身份了,黄国昌已经抛弃过去的自己了,这
可以解释很多事情,可以不要再叫康乃尔回收他的毕业证书了吗?他根本不屑有那种东西。
什么法学教授,黄国昌不需要这个身份!
https://i.imgur.com/s8XyXoc.jpeg
啊对了,要跟我抬杠说黄国昌“现在”本来就不是法学教授的,我也懒得跟你解释教授是教
育部认定的资格,而且不像律师一样有立委身份就不能执行教授业务的问题。去看一下阳明
交大的网页,黄国昌“现在”也还是挂兼任教授,宪法诉讼法也没有排除兼任教授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