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台湾的行政院长到底是对谁负责?

楼主: imbj (顆顆)   2024-06-27 23:58:56
总统->人民直选
国会->人民直选
在总统制国家
总统与国会分别对选民负责
因此议员不能因总统政策问题追究其政治责任,
故议员不具备质询权,但具有类似质询作用的
委员会“听证制度”
(参考: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238995 )
但台湾总统并无行政权:
参照宪法第35条:总统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中华民国。
而行政权已划分给行政院(宪法§54)专属于行政院。
就总统的权限而言,既然无行政权,因此直属总统的机关亦不具有
行政权。
但台湾总统和行政院长之间的关系:
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1项:行政院院长由总统任命之。
行政院院长辞职或出缺时,在总统未任命行政院院长前,
由行政院副院长暂行代理。
宪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停止适用。
据此,总统有权任免行政院长。
然而行政院长虽由总统任免,但却不需要对总统负责。
行政院应对立法院负责(宪法§57)。
(参考:https://reurl.cc/nN3ben )
美国总统 => 有行政权 => 议员不能因总统政策问题追究其政治责任
=> 故议员不具备质询权 => 但有类似质询作用的委员会“听证制度”
台湾总统 => 没有行政权? 但掌握行政院长生杀大权
=> 为什么宪法规定行政院长不是对总统负责而是对立法院负责?
看到这边觉得很奇怪,要不要干脆行政院长向总统负责就好?
行政院长代表总统,直接向选民负责,跟美国一样
立法院因为对上的同样是代表民选总统的行政院长所以不具备质询权,
只留听证就好?
不然行政院长明明就总统任命,却对立法院负责,
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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