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立法院调查权可以拿来查弊案吗?

楼主: jump2j (Lockel)   2024-06-25 22:12:05
※ 引述《noway (null)》之铭言:
: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铭言:
我觉得你这篇论述很棒
逻辑严谨,论证精辟
大力推荐给大家看
每个读法律的,都应该先看看你这篇文
不,不只读法律的,我觉得所有板上的乡民,都应该看到你这篇文
一睹你的文采
政黑点:
大法官对于调查权范围的解释,大家先不要管
请先阅读noway的精辟解析作为基本教材
他的文章,对于乡民了解国会调查权,有极大的帮助
(副作用:受过大专以上教育者,阅读本文恐导致智力下降,请谨慎服用)
: : 其实我的原文并没有说调查权 = 揭弊
: : 我是说(按许宗力当时的意见)调查权可以拿来辅助行使宪法63条的权限,但不能用来揭弊
: : 这两句话的意涵并不一样
: 所以你是说 你拿了一个人出来背书一个论述
: 然后说喔我没这么说过是他说的
: 那你提他干小? 这段话真的是用脑袋想过之后打出来的吗ㄏㄏㄏ
: : 你如果具备正常人的逻辑脉络,应该看的出来
: : 不过我想大家都习惯了,你的大脑本来就不擅长消化基础的文字
: : "我们先不要讨论大法官是怎么定义调查权范围的"
: : 喔。所以讨论宪法问题不用去看大法官解释?
: : 所以接下来都是你的脑补囉?
: : 没关系,我一点一点打脸你
: 哎呀实在是不太想浪费扣打跟时间教你这种小学生都懂的逻辑
: 我们先不要讨论大法官是怎么定义调查权范围的
: 因为接下来要讲的跟这无关 而你大概又要掉一堆没意义的书袋所以先堵你的嘴
: 这叫做“将论述范围划出” 懂?
: : 怎么监督?法源哩?
: : 讨论法律不引法源,也没有对“监督”的具体方法及内容进行描述,是要怎么讨论下去
: : 也是啦。讲太细就穿帮了嘛,暴露你无知了嘛
: : 打脸过你太多次,早就摸清你套路了
: 所以说你跟小草一样只看一半就出来大呼小叫
: 开宗明义就说了这是“立法院被分到监察院的行政督察权”
: 照三权分立来说现行立法院的职权就是残缺的
: 一个男人没有小鸡鸡你跑去问他怎么证实你是被阉了而不是本来就这样
: 你怎么不试试脱裤照镜子呢 不过怕你会发现自己缺乏一些正常人有的东西ㄏㄏ
: : 其实你要是争执这根本不是监察院专属的权限,那还有讨论空间。
: : 结果你自己都承认这是宪法分给监察院的权限喔?
: : 那请问要把它拿回来,是按照修宪程序拿回来呢?还是修法?
: 修宪上面不都举例子了
: 很好笑内 人家照规矩来你吵著说不管啦法案强渡关山
: 然后提到职权不对等又忽然要照规矩修宪来了
: 连这都可以自助餐很棒内
: : 简单的逻辑问题嘛!
: : 当然我们都清楚,在你这里,任何对正常人而言非常简单的事情,都会变得极其困难
: : 所以不怪你。
: : 我原文引的是许宗力的文章
: : 你跳到柯建铭干嘛?
: : 显然你清楚以你的智识,你根本无法打脸许宗力的论述嘛
: : 才会拿非法律专业的柯建铭开刀
: : 这叫啥?这叫自知理亏
: 前面说我只是拿他出来背书但我不是那个意思喔
: 现在又忽然觉得他的背书很重要了
: 再说啦 许宗力是哪一个党的总召有什么立院影响力?
: 欸真的啦不要一直明著干没脑的事情
: 难道你不是装的?
: : 整篇文最低能的就是这段话。
: : 多数立委通过的法案,不代表他不能被检讨、批评欸。
: : 立法院也是人民选的,他们工作成果的好坏,自然可以被人民拿出来鞭。
: : 这才是民主的真意好吗?
: : 尤其是当法案极其低能、漏洞一堆的时候,被批评,那叫活该。
: : 哪个白痴告诉你,多数通过的法案,就不能骂了?
: : 肯定不是别人跟你讲的,我看八成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论点。
: 你当然可以质疑他们 但我同样也可以指出你的质疑多么幼稚可笑
: 两者有冲突ㄇㄏㄏ
: 哪个白痴告诉你,你质疑别人,就不能被骂了?
: : 重点其实不是“有些有瑕疵不代表全体有瑕疵”
: : 而是一个错误的法案,会被“有些有瑕疵”的人大肆滥用
: : 逻辑应该是这样用的,不是像你这样用的
: : 好吧。你的教育程度你知我知,不怪你
: 又是馊掉的智障逻辑
: 你先说这个法案是错误的 再说会被“有些有瑕疵”的人大肆滥用
: 设了一个没逻辑的自爽前提然后说我对极了
: 欸欸你真的是法律人吗嘎嘎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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