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取簿手以犯罪为乐 法官:低度刑难生吓阻

楼主: yokann (欧洲)   2024-06-24 06:50:56
1.新闻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52842
2.新闻来源︰ 自由
3.完整新闻标题 取簿手以犯罪为乐 法官:低度刑难生吓阻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陈凤丽/南投报导〕过往诈骗集团车手、取簿手大多因判刑不重,让诈团心存侥幸
,南投地院法官审理一起诈骗案时,从林姓取簿手与上手之间的短信对话,发现他们竟以
犯罪为乐,法官在判决中痛批“心态扭曲令人发指”,并认为调整量刑基准,才能匡正诈
欺洗钱乱象,将林男以“无正当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之帐户罪”重判二年七
月,并科罚金一百万元。
林男大学肄业,在工厂担任组长,月薪四万元,看到脸书“收取包裹”广告而加入诈骗集
团担任取簿手,收取一个金融机构帐户酬劳二千元。四月中旬在南投市一家大卖场的置物
柜,拿取简姓女子交付的两个金融帐户时,被警方逮捕,他辩称不知拿的包裹是金融帐户
,南投地检署起诉后移审南投地院,法官裁定羁押至今。
重判二年七月 并科罚金百万
南投地院法官审理时,林男辩称只有去取过一次包裹,惟其手机内与上手的短信对话都显
示他取簿到很有经验,应非首次犯案。
其上手曾留言“这个零元厂商很稳,证件同一个,已经开了至少五十个包裹,还没死”,
即表示用同个寄件人名字,寄了五十次都没有被害人报案,林男回称“真假?超强”。
这句“真假,超强”激怒承审法官,指其为虎作伥,以犯罪为乐、为荣之扭曲心态令人发
指。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现今诈欺与洗钱犯罪年创新高,而在人头帐户掩护下,此类犯罪宛
然获利高而风险低。法院有罪判决的刑度,亦多从低度刑量处,对于心存傚尤者难生吓阻
,甚生鼓励,无怪乎唯利是图者前仆后继,趋之若鹜。
法官强调,为匡正诈欺洗钱四处蔓延之社会乱象,调整量刑基准,实刻不容缓,林男所触
犯的是洗钱防治法第十五条之一的“无正当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之帐户罪”
,犯行无适用减刑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月,并科罚金一百万元。
5.附注、心得、想法︰
其实现在诈骗最大的问题就是相关共犯的刑责太低了...
抓了一下子又放出来,首脑偏偏又抓不太到,老是让这些取款的当替死鬼,
自然诈骗案频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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