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NET争议其实是好几个问题

楼主: CrossroadMEI (江岛十路)   2024-06-23 08:56:05
出来玩啊 不就好有见解
1.是大日自己要增建的 还同意所有权给市府
2.是NET自己同意透过租金减免来帮大日盖房子的
3.1楼跟2楼原本都是东岸的主体建物 哪来的独立出入口啦
4.希望你家可以让我住喔 原来你家的所有权人这么好移转
※ 引述《raes88097 (阿)》之铭言
: NET问题吵得沸沸扬扬
: 其实很多问题都被混在一起讲,这几天看了新闻大致整理几条线
: 我不是承办律师,相关事实都是看新闻,如果讲错了请不吝指教更正
: 一、建物产权纠纷(法律问题)
: 据新闻报导,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依促参法签OT(类似委托经营契约)
: 范围是1楼及地下停车场,这部分是公有财产应该没问题,委托给大日公司经营
: 大日公司后来又租给NET,让NET出资兴建2-4楼并经营
: 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契约到期,基隆市政府要收回建物
: 基隆市政府说2-4楼是公有市产,NET说2-4楼是独资兴建
: Q:NET为什么主张是建物所有人?
: A:依民法规定,2-4楼建物如果有独立出入口,就是独立的物,且符合不动产定义
: 看新闻照片似乎有独立出入口,所以不会是因为附合1楼之上的附属建物
: 既然是独立的物,出资兴建者取得所有权
: 这边不管是不是违法侵占土地,有没有取得建照或违建,建照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
: 都不影响出资兴建者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事实(请参考大一民法总则)
: 另外,建照(建造执照)只是跟建管机关申请取得兴建的许可,跟所有权认定无关
: Q:基隆市政府能以大日公司间契约,主张取得2-4楼产权吗?
: A:介绍一个观念:债之相对性,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的契约,不能对抗NET
: 假设2-4楼建物确实是NET所有,大日公司膨风跟基隆市政府说:2-4楼送给你
: 如果契约只有大日及基隆市府,NET没有同意,那这两个人怎么约定,
: 都不能拘束所有权人NET
: 假设大日和NET的契约有说,NET同意出资兴建的建物无条件属于基隆市府(假设)
: 那也是大日和NET之间契约,要基隆市府代位大日向NET诉请履行契约,
: 请NET依约返还建物,并依判决点交完成,基隆市政府才真正取得2-4楼所有权
: Q:NET有无违法占用土地,基隆市府不能主张产权?
: A:即使NET违法占用,基隆市府大不了诉请拆屋还地,不能主张占用地上物是地主所有
: 如果不用起诉拆屋还地,那占用土地的诉讼都不用打了,直接地主据为己有就好啦
: 况且是否违法占用土地?其实还有待商榷
: NET当初兴建时基隆市府应该有出具土地使用同意书(好像没看到这部分讨论)
: 通常有土地使用同意书才能申请建照啊,NET是不是违法占用土地倒也未必
: 基上,我认为目前浮现的证据,都无法证明基隆市政府取得2-4楼所有权
: 除非: 1.没有独立出入口;2.大日及NET or基隆市府及NET有契约说2-4楼属于基隆市府
: 若都不符合,我实在想不到可以怎么帮基隆市府争取到所有权?
: 另外补充,在此部分都是民事争议,即使当事人是基隆市府
: 促参契约(OT契约)也是民事法院审理的,不是行政法院也不是行政诉讼
: 二、基隆市府强制点交的合法性(法律问题)
: 这部分算是比较引人关注,也是众人难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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