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中国“缺席审判”定罪台独恐怖之处 邱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6-23 08:54:59
※ 引述《jganet ()》之铭言:
: 邱毅昨晚在脸书发文表示,中国宣布针对台独份子的法律意见后,台独份子将成为分裂
: 国家的刑事罪犯,许多台独份子往往大言不惭,认为“我只要不去大陆港澳,大陆又能
: 奈我何?”然而这根本是视野狭窄、无知愚蠢的发言。
: 邱毅表示,中国现在只要认定你有台独犯罪行为,就可以依法提起公诉,并采取缺席审
: 判,之后发布全球通缉,而中国目前与65个国家有司法互动,这些国家可以协助逮捕罪
: 犯遣返中国,所以台独份子一旦被中国定罪,离开台湾后就可能被逮捕,“何况统一日
: 子也接近了,这些人在统一后还能逃到那里去呢?”
: “赖清德为首的一干人,在未来必将成为正式的台独罪犯,那些台独媒体、台独名嘴、
: 台独网红、台独侧翼,将以鼓动台独而定罪。”邱毅认为,当这些人被全球通缉时,将
: 随时随地面临可能被逮捕的情况,将生活在日夜惶恐、杯弓蛇影的惊悚中,“或许这就
: 是坚持走台独死路的应付代价吧!”
主要前提是:
国际刑警组织是否承认这种罪行,为可跨国追缉的“全球通缉令”?如果不承认,就算与
各国签了什么司法互助协议(法律互助协定),又有什么用处呢?
而且,国际刑警主要办理的罪案调查类别,包括:
一、儿童色情
二、危害人类
三、贩运、制造毒品
四、侵害智慧财产
五、白领犯罪
以上统括进三个领域,即恐怖主义、网络犯罪及有组织犯罪,而“鼓吹台独”能被归类、
认定属于上述任何的种类吗?
就算中国真的想办这些在中港澳以外(包括大使馆)的属地之“分裂国家”犯罪
但如果没有确实的国际法律根据,讲这些到底是否为单纯的“大内宣”缓和措施?他们的
触手可以及至中港澳以外的地方吗?
对台湾没有实质政治控制权的情况下,看到这些还实在有一头雾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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