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查弊是代议士的职权?

楼主: neverfly (neverfly)   2024-06-06 07:49:38
※ 引述 《oscarwu3041》 之铭言:
: 中华民国宪法第63条:
: “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他

: 要事项之权。”
: 然后我查了一下宪法增修条文、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宪法法庭判决等等
: 都没有说“查弊”是立法委员的职权啊
: 怎么有个康乃尔大学的法学博士说
: 查弊是代议士的职权?
: 是不是我漏看最新一集的卡提诺?
其实台北市已经在示范了。
台北市议会组成京华城、北士科调查小组,
煞有其事的调了一堆资料开会,
找了官员来问话。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
就当作议会有一切国会五法里面的权限,
可以强迫不肯来的柯文哲、彭振声等人来,
可以强迫他说话好了。
靠北啊,他们有可能在议会说,
"对啦对啦,我在犯法啦"吗?
不可能吧,就算说了也没任何法律效力,
柯文哲不会因此被抓去关。
最后还是只能由检调根据资料判断是否起诉,
根据法院判决是否犯法。
那靠北啊,议会是在忙什么?
议会有可能查一查,
最后跳过检调法院宣布是弊案,
判柯文哲抓去关吗?
我显然是个柯黑,
但即使是我,
也觉得台北市议会的什么调查小组在作秀用的,
资料收一收拿去给检调,
基本上就没议会的事了,
不知道在忙三小。
除了政治表演,
看不出来对议会的职权有任何作用。
这件事换成在立法院也是一样,
有问题应该是送检调,
一切看检调的调查结果,
而不是给很弱智强跟900芯这种咖去作秀。
蓝白粉很爱嘴说检调会看颜色办案,
喔?
所以比起检调,
蓝白最不看颜色,最中立,最没有政治立场囉?
蓝白粉要不要想想你们在供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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