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黄国昌会举双手支持中天法案吗

楼主: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24-05-31 10:00:59
感谢国会改革闹剧让我现在会用立院公报系统了,看一下今天的第16次会议,发现了一个
“卫星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整草案”,总结来说就是中天被错杀XD,敢问在2019那年与
馆长携手举办反红媒aka现任傅随组织黄国昌,对这题的态度如何呢?
                            
案由:鉴于履行宪法对新闻自由之保障,以及健全我国卫星广播电视发展与维护公众视听
权益与多元化,现行对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换照相关规范未尽周全,考量卫星广播电视事业
注销执照、不予换照,对我国新闻自由、民众视听权益与多元化之冲击,以及将形成不可
回复之损害,爰拟具“卫星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是否有当?敬请公决。
说明:
一、明定捍卫新闻自由作为本法宗旨。
二、新增新闻频道之定义,系指专以制播新闻(节目)为主之频道。
三、参照《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规范,将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广
播电视事业分公司之执照期限延长至九年。并配合执照有效期延长,将评鉴办理订为取得
执照届满五年时。鉴于新闻台,即以播放新闻频道为主的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对我国新闻与
言论自由至关重要,为避免政治不当干预,降低政府对新闻自由的管制密度,故调整执照
期限为永久。
四、课予主管机关积极辅导改善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之分公司或代
理商之责任。鉴于评鉴程序、审查项目、评分基准等事项对执照注销与否至关重要,因此
主管机关须定期检讨、与时俱进,并送立法院审查。为避免执照注销对卫星广播电视事业
及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之分公司或代理商造成不可回复之损害,明定被注销者若提起行
政救济,于诉愿期间或行政诉讼确定判决前,执照继续有效。
五、本法现行规定,主管机关审查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换照申请时,若认定申请人有营运不
善之虞,或令限期补正资料,届期不补正或补正不全时,驳回其申请。但考量到卫星广播
电视事业换照不成,失去营运资格,将对我国新闻自由与公众视听权益与多元化造成严重
冲击,且会造成不可回复之损害。故主管机关应先穷尽一切手段,先行协助营运不善之卫
星广播电视事业,经辅导后,让申请人予以补正资料,若届期不补正、补正不全且持续不
改善时,才得驳回其申请。而针对营运不善之认定标准与驳回申请之处分程序与卫星广播
电视事业之救济,亦须以法律定之,透过完备法制,减少社会争议。而为避免致使新闻台
与新闻自由受到不可回复原状之损害,主管机关对新闻台做出不予换照处分后,救济期间
与行政诉讼确定判决前,申请人之证照亦继续有效。
提案人:
罗智强  牛煦庭  王鸿薇  林沛祥  邱镇军  洪孟楷  徐巧芯  陈玉珍 
 黄健豪  叶元之  廖伟翔  郑正钤  赖士葆  罗廷玮  苏清泉  
连署人:
游 颢  黄 仁  吕玉玲  翁晓玲  谢衣   陈永康  卢县一  谢龙介 
 吴宗宪  张智伦  林倩绮  万美玲  廖先翔  丁学忠  麦玉珍  郑天财
Sra Kacaw  林思铭  陈超明  涂权吉  杨琼璎  颜宽恒  黄建宾  陈菁
徽  傅崐萁  张启楷  林国成  许宇甄  李彦秀  张嘉郡  徐欣莹  高
金素梅 邱若华  林德福  王育敏  柯志恩  鲁明哲  葛如钧  陈雪生  
马文君  罗明才  
民众党对于中天这一题,到底主张如何,选前不讲清楚。选后可以用行动来跟选民交代。
不听话的麦玉珍和张启楷,回去会被教训吗,帮QQ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