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我猜王义川接下来的动作大概会是

楼主: bulden (bulden)   2024-05-29 15:30:38
※ 引述《sgtotoro (哈哈)》之铭言:
: ※ 引述《bulden (要死的生鱼片)》之铭言:
: 我记得之前就回过了,是看不懂吗????
: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44539
: 资料科学方法很多,你想不到不代表没有
: 上面的连结就介绍三种去识别化后且依然能拿来分析资料的方法:
: 1. K匿名法
: 2. 完全用GAN生成假资料
: 3. 用GAN去识别化再融合分析
: 老话一句,看不懂中文、看不懂工研院在供三小的,快去告有提供大数据分析的公司
: 当然若你只是来完成kpi的就继续跳针吧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60044
你最莫名奇妙的是,一直在绕去识别化这件事!
特定人手机讯号的调取属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3-1条:
本法所称通信纪录者,谓电信使用人使用电信服务后,电信系统所产生之发送方、接收方
之电信号码、通信时间、使用长度、位址、服务型态、信箱或位置资讯等纪录。
本法所称之通讯使用者资料、谓电信使用者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字号、地址、电信
号码及申请各项电信服务所填列之资料。
我就问你一件事啦!
https://imgur.com/TYESULP
不管去识别化的技术属于那一种?不管直接手段或是间接手段,皆不可逆向回朔?
你所有的纠结,都是在于只要你表面上去识别化了,那资料怎么应用都没有问题?这才是
最大的问题!
我国个资法第2条第1款定义须受本法规范之“个人资料”为“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识别该
个人之资料”。
我问一件事,手机IP算不算去识别化?
你昨天说的数据代码算不算去识别化?
我再问一件事,就是Hash己经够去识别化了吧!
那这些去识别化资料,算不算个资?
https://imgur.com/dhhbNz8
https://reurl.cc/Vz2D5y
https://imgur.com/1ySJUfa
大家都是学资通讯的,很多人多多少少上过资策会的课!
我就问一句啦,你去识别化的资料,有没有办间接的从电信业者手上,取得还原本的资料
?注意上述的细则描述中,间接方式识别?
你去跟王义川讲,叫他去用你那套进行申辩,看看法官会不会认那些去识别化的资料,并
不属于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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