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黄暐瀚: 美国的藐视国会 是送法院裁判!

楼主: cc1plus (废柴联盟盟主)   2024-05-27 11:47:40
※ 引述《afacebook (A脸书)》之铭言:
: ※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铭言:
: : 还真一堆蓝白粉(装)不懂
: : 现在二读的跟美国版的差别
: : 美国
: : 藐视国会 -> 国会移送法院 -> 法院审判 -> 裁罚
: 黄暐瀚自己没搞清楚
: 美国是用刑法看待,罚钱,还要抓去关,你怎么把抓去关漏掉了?
: 美国藐视国会是很重的
虽然看起来行政罚缓比较轻,但是实务上在应该对民众比较麻烦
行政罚缓的救济手段是行政法院,所以一般行政机关就很容易会裁罚
反正你要申诉就上行政法院
民众上行政法院救济成功率也不高,还要自己跑法院
国会移送法院,一般人在检察官那边就不起诉的机率很高
刑法事实认定比较严谨,不会说立法院讲什么,检察官就收
就算上法院也有可能不起诉,和行政那边的认定有差
比起来我还觉得刑法看待会比较好
不过一般人会认为刑法就是会比较重,应该要行政罚
民主时代人民的感觉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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