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么变成小草在帮立委解释法条?

楼主: Borges (波波波波)   2024-05-27 10:57:58
笑死
就问你一个简单的法律概念
什么叫“强制罪”?
什么样的行为会犯“强制罪”?
以下是刑法第304条第1项写的
“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
什么叫“强暴”?
什么叫“胁迫”?
【真实案例】
某甲的妈叫某甲不能打电动,不然不给某甲饭吃
某甲妈是不是犯了强制罪?
刑法条文有办法告诉你上面那个案例的答案吗?
那你为什么会期待“反质询”这样的行为可以很清楚很简单的被定义呢?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号亚斯伯格)》之铭言:
: 好奇怪
: 立法委员接受外媒说 等立完法再告诉你 等有案例再告诉你
: 立委上节目讲法条吱吱呜呜
: 结果政黑小草每个都法学博士上身
: 三小
: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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