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andPTTer (醉月湖)》之铭言:
: 这种言论应该是叛国罪了吧
: 是不是该充公所有本人及亲属房产跟健保
: 不然每个艺人都这样拿台湾的钱去捐中国
: 根本叛徒
“叛国”的定义,以刑法的定义来说,没有直接的说法
最接近的部分,系指“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
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依第一百条)...
可是就艺人的行为来说,顶多只能说
在道德上有不当,但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尚无违背之虞
因此没办法对他们作出什么惩处才是...
中国和台湾的不和,虽然是已经存在许久的事,但也不必纠葛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