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蓝委推试用期入法“抄中国”? 律师:中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24-05-01 18:53:38
1.新闻网址︰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3NROMey
2.新闻来源︰
太报
3.完整新闻标题
蓝委推试用期入法“抄中国”? 律师:中国有些劳动法律比我们还先进
4.完整新闻内容︰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等人提案修《劳基法》,主张试用期最长3个月、薪水最低为应聘薪资80%
,遭质疑与中国法条几乎一样。对此,律师林智群说,“中国有些劳动法律比我们还先进,
不用全部否定”。
林智群指出,有网友说牛煦庭试用期规定,是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的,用这个大做文章
,但其实中国有些劳动法律比我们还先进。
林智群举例,在台湾,你在a公司工作8年,特休假有15天,离职到b公司,年资就要重新计
算、特休假就是要重新累计。
但在中国,年资是可以带着走的,中国员工在a公司工作8年,特休假有15天,离职到b公司
,他的工作年资就是8年,特休假也是15天。
林智群认为,中国法律也是有进步的地方、偏劳方的规定,不用全部否定。
5.附注、心得、想法︰
原来中国年资可以跟人走换公司不用重算
真的要比台湾先进多了
所以真的不用逢中必反
人家比较好的就拿来用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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