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试用期80%?有啥好讨论的?不懂

楼主: lienjj (阿骏)   2024-04-30 19:18:30
※ 引述《todao》之铭言
: 真的看不下去
: 怎会是这种立法品质?!
: 契约本来就是自由的
: 只要不低于法定基本工资
: 要约定多少薪水?
: 都是双方合意即可
: 管你试用期、试验期、观察期、观赏期、观落阴期
: 根本就不是重点
: 完全不需要立法介入
: 也介入不了
: 人家老板如果打算三个月后正式薪7万
: 试用期间只给3万
: 即使3万只有正式薪的42%
: 但因为已达基本工资
: 也是劳资双方高兴就好
: 试用期80%薪水的修法讨论
: 完全就是多此一举
: 有够无聊!
: 真的让人摇头
: 唉

就国民党蠢啊

干嘛帮南部低端想办法

南部低端就乖乖当社畜或跳八家将就好

反正他们也爱

连垃圾费随袋征收 乖乖遵守交通规则都办不到的低端地区

乖乖速民进党懒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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