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试用期80%?有啥好讨论的?不懂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24-04-30 19:07:21
真的看不下去
怎会是这种立法品质?!
契约本来就是自由的
只要不低于法定基本工资
要约定多少薪水?
都是双方合意即可
管你试用期、试验期、观察期、观赏期、观落阴期
根本就不是重点
完全不需要立法介入
也介入不了
人家老板如果打算三个月后正式薪7万
试用期间只给3万
即使3万只有正式薪的42%
但因为已达基本工资
也是劳资双方高兴就好
试用期80%薪水的修法讨论
完全就是多此一举
有够无聊!
真的让人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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