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其实 死刑存废应由政治即民意决定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24-04-25 13:33:51
1.审查死刑是否违宪
2.废除死刑
其实是两件不同的事
大法官的工作是1
问题出在
如果最后认为不违宪就算了
如果最后认为违宪
那死刑法律就算立委不去修法废除
也会因为违宪而无效
所以事实上
大法官的认定
将会直接影响到2
问题来了
死刑有没有违宪这件事
其实过去的大法官就解释过了
是合宪的
那我们先暂时假设
万一这次
最后大法官认定死刑是违宪的
那就会出现矛盾了
因为
同样是大法官
之前的大法官认为死刑合宪
而这次的大法官却认为死刑违宪(假设)
可见
所谓死刑是否违宪这件事
并不是像自然科学那样有个客观真理存在
所以才会有不同大法官有不同见解
这样的事发生
这说明
在死刑是否违宪这件事的审查上面
例如:“死刑有无违反人性尊严”的判断上
即使不具法学素养的任何一个老百姓
他的判断
在价值也不会输给专业的大法官
因为“死刑有无违反人性尊严?”
明显不是法律问题
简单讲
“违宪审查”
这确实是大法官的职权

“死刑有没有违反人性尊严?”
就不是单纯违宪审查问题了
所以死刑有无违宪?
这事就不宜以大法官的审查为唯一参考标准了
反而应该让多数民意
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才对
结论:
其实死刑存废是政治问题
不是宪法问题
所以应该是政治解决才对
即民意来决定
浅见如上
大家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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