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徐巧芯爆“巨婴绿委内规” 揭特别预算法

楼主: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4-04-08 16:49:30
合先叙明,83条跟84条不是綑绑在一起的,
所以两者不要混在一起讲。
83条第四款“不定期或数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蓝的提案 > “前项第四款特别预算,须经立法院之同意始得提出”
白的提案 > 直接就删掉第四款
所以83条的调整根本不会影响救灾,
只是这所谓重大政事是什么?光电也是重大政事、防疫也是重大政事,
如果今天紧急情况你都可以用重大灾难去解释,但重大政事就是见仁见智,
反正只要政府说这个很重大那就是很重大,你各位塔塔觉得合理?
至于第84条“特别预算之审议程序,准用本法关于总预算之规定。但合于前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者,为因
应情势之紧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
我倒觉得如果要立院审,可以加注紧急应变中心一级开设立院也需要于多久内速审之类。
当然有灾难能有灵活的资金运用是对的,但谁能保证不会有人发灾难财?
又你把这种预算直接拨下去,最后地方就是想办法把他花掉,
921那50E请问多久核销完毕?是否有必要隔天就转帐50E?
厂商票期用小时在压的是吗?更何况是政府背书且是救难。
认真说啦,怎么思考都可以,但不是为了一直护航逃避监督啦。
实际状况如何大家可以讨论,而不是一直在那边跳针无法救灾好吗?
※ 引述《pupuliao (pupu)》之铭言:
: 不懂的是你吧
: 这次要修的是83条新增但书,然后把84条的但书删除
: 其中83条新增但书是 第四项要提案要立法院同意才可以提案
: 这部分可以讨论
: 但我想知道 正常情况下 提案后立法院不满可以删除阿
: 为啥要禁止提案?? 是以后特别预算是只有立法院可以提案吗?
: 奇怪,立法院不是负责删除预算、行政院负责提预算吗?
: 现在是立法院可以禁止行政院提案了??
: 另外 这次被骂最严重的是 84条 删除的但书
: 这条但书是当第四项的重大灾变发生时,政府可以跳过立法院可以动支经费
: 只有一些不懂蓝白粉在跳真说 有预备金啥的
: 我就问
: 当严重到超过预备金的范围怎么办??
: 921 隔天就动支了超过50E,预备金有那么多吗?
: 现在的立法院就是KMT认为自己是民意的代表,疯狂扩张权力
: 开始抢多行政院、监察院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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