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人跳针说删掉第四条会影响救灾
但是第四条是空白授权
民进党执政时用这条编了2兆多特别预算
来看法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T0020001&flno=83
第 83 条
有左列情事之一时,行政院得于年度总预算外,提出特别预算︰
一、国防紧急设施或战争。
二、国家经济重大变故。
三、重大灾变。
四、不定期或数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所以是要影响什么
重大灾难一直都是可以编特别预算的
然后还有灾害预备金
第一、第二预备金
所以为什么民进党跟信徒一直跳针跳针跳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