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在他们手上?柯文哲、陈智菡曝光公文 网友惊觉“有问题吧”
自由
记者何玉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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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民众党团主任陈智菡曾任台北市前柯市府发言人,25日晚间在个人脸书粉专贴出台北
市警局“录影监视系统专用网络服务采购案”详细价目表,外界对其拥有议价详细资料感到
好奇,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接连两天向柯文哲、陈智菡喊话说,既然“带走那么多市府
内部文件”,请他们把市府找不到3M、2200元费率如何计算的文件也秀出来?吸引更多网友
留言问“前发言人怎么可以把市府文件带走,那可以告他侵占或偷窃吗”、“公文不是都电
子化了吗?为什么可以带走”?
游淑慧针对陈智菡又秀内部文件的贴文下,不少民众留言觉得奇怪,“前发言人怎么可以把
市府文件带走,那可以告他侵占或偷窃吗?”“公文不是都电子化了吗?为什么可以带走?
”“公有的文件怎可以带出这样不犯法吗?”“是柯文哲前发言人拿走市府公家文件吗?有
问题的吧”、“那份电子档有吗? 如果没有那问题大了”、“带走那么多市府文件....是合
法的吗”?
游淑慧说,看到柯文哲阵营不断有人丢出公文、文件,才觉得他们到底带走多少文件,甚至
是陈智菡昨天晚上贴出的议价资料,都还有公文印章,是属于公文的附件,市府内部签呈的
参考资料,连议员都要不到;而这些文件就算不是密件,也都有法定的索取程序,有可能是
透过北市议会民众党团议员索取,若是如此,为什么民众党议员不自己质询?自己贴脸书?
游淑慧也在脸书贴了警察局副影监视系统专用网络网络通讯服务协议书的封面,她表示,合
约是议员都可以公开索取,但陈智菡贴的议价资料属于更机密的文件,连这种公文的附件都
带走,而陈智菡只是担任发言人,到底柯团队的人带走了多少公文?但也不排除市府有很多
柯的门亲故旧帮忙,倒是市府应该做好内控,未来可以将提供给议员们的文件都打上浮水印
。
台北市府法务局表示,公务员服务法第4条第1项规定:公务员有绝对保守政府机关机密之义
务,对于机密事件无论是否主管事务,均不得泄漏,退职后亦同。否则,将违反刑法第132
条第1项公务员所泄漏或交付国防以外应秘密之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者,不以职务上所
知悉或持有者为限,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19736
备注:
阿北柯文哲最推崇的电子化,怎么阿北卸任了,还能带走公文?民众党议员是不是该帮
阿北好好的说明公文怎会在卸任的市长上?
战狼姐姐也有参一咖吗?
我们的国葱老师怎么评论,阿北卸任后,手上
还有台北市府公文这事呢?这实在太离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