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二次元儿少性剥削 改地方认定

楼主: patiger (唉)   2024-03-22 18:42:26
其实当初定这个法的时候就有问题了
立法说明其实就很清楚
他说怕你们这些死变态成年人看了想趴真人小孩
所以有纳管必要,也不管作品人物年龄设定
= = =
但是人的xp千变万化
搞不好有人看到石头图片会想趴幼童
who know?
照法条规定,这个就是犯法了,要抓去关
...
而且之后还可以再立法延伸
只要任何作品有可以让你联想要伤害幼童的
都要被罚...这样下去真的没完没了
= = =
所以真正的问题是这么不明确的东西
当初就不应该写进去,要不然执法一定最后会出问题
= = =
至于iwin的问题真的没那么大
他就像是拖吊业者
真的开你单让你被拖的是卫福部
(以后是地方政府)
※ 引述《Tosca ( )》之铭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铭言:
: : ※ 引述《Tosca ( )》之铭言:
: : : 法条写在这
: : :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 : : 第 36 条
: : : 拍摄、制造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
: 音或
: : : 其他物品,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 : : 白纸黑字图画写在里面
: : : 那不然请立委们告诉大家
: : : 直接秀一张图给大家看
: : : 什么样的图画是触犯这条法 要抓去关一到七年?
: : 现在一堆受管制的
: : 根本就不具人格权
: : 能算人?
: 不用讲这么多什么不具人格权
: 图画当然不具人格权这不是废话
: 不然你秀一张图画给大家看
: 什么样的图画需要受管制
: 蔡易余不秀你来秀啦 好不好
: 标准给你定啦!!
: 今天说穿了就当初立法委员订了一个没人敢执行的法律
: 拜托一下
: 画个图就要抓去关一到七年
: 这哪个检察官敢这样起诉?
: 哪个法官敢这样判?
: 是要被记载在历史上给后人看笑话吗??
: 想也知道这法律在现代不可能有执法人员敢这样执行的
: 结果你们这些人还要一直戳
: 是怎样 一定要逼检察官执行逼法官去判就是了??
: 我告诉你啦 快点直球对决啦
: 去叫蔡易余秀一张他认为触犯这法条的图画出来
: 不然当初你们这些立委订法条是凭空再订法律吗????
: 你们应该已经有实例了吧?!
: 当初你们订法条的时候
: 你们觉得哪种图画是触法的
: 是要抓去关一到七年的
: 秀出来给大家看阿
: 不要再跟我呛什么三百岁龙女
: 你直接告诉大家到底哪种图画应该抓去关
: 那如果没有图画应该抓去关
: 靠杯那就是该修法把图画两个字拿掉阿!!!
: 我一直都是这样主张阿
: 不然呢???
: 像你们这样一直戳戳戳
: 就好像去街头抗议吃定警察不敢打人所以一直吐警察口水一样
: 快笑死 你就不要逼到警察真的打人
: 你们现在就是在逼卫福部要把大家送检调阿
: 有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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