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mp2j (Lockel)》之铭言:
: 一个国民法官案件,法服所开出来的报酬是7万5,比起其他刑事案件,高出许多。但随着
: 参审制度改采起诉状一本、密集集中审理,检察官及律师的工作量也是呈倍的增加。以往
: 卷证并送主义下,法官在开庭审理前,就已大量审阅双方当事人所提出来的书状,开庭当
: 下,双方并不需要过多的现场发挥,所以才会如某些人的回文中所提到的,检辩双方经常
: 以“如书状所载”打天下。现国民法官案件改采起诉状一本,意味国民法官在开庭前不会
: 接触到任何卷证,对于案情的了解,完全取决于检辩双方的现场说服能力。检辩必须花费
: 大量时间与金钱排练现场口才、演说能力、如何使用类比、譬喻等各样修辞,以说故事的
: 方式呈现出自己的法律论点。通常,接下一个国民法官的案件,意味着你有几个礼拜不能
: 接手其他案子。衡量报酬、相应的工作量以及机会成本,显然并不划算。这导致实务上少
: 有律师愿意耗费劳时费用去精境自己对于国民法官案件的业务能力,那些“富到流油”的
: 律师,对于国民法官案件即使不是避之唯恐不及,至少也是兴趣缺缺。
: 再来就是被告的资力问题。如原文所说,国民法官案件的被告通常 (注意我说通常,所以
: 烦请不要用少数请得起名律师的案件以偏概全) 无法承担起高昂的律师费用,能拿出7万5
: 找个法扶律师就不错了。忘了说,侦办国民法官的检查官可不只一人,所以虽然理论上,
: 被告确实可以砸大钱,聘请好几个受过专业特训、业务能力极强的律师为自己辩护,但在
: 实务上,一个技巧不熟饪的法扶律师,对垒好几个武装到牙齿的检察官,恐怕才是常态。
: 谈及这些问题,并不是要责怪任何人,重点也不应该是去找战犯,而是去理解这个体系的
: 隐忧,了解现制绝非完美无瑕。我发现,许多回文的重点,都聚焦于到底是谁的错、该怪
: 罪于何人,却鲜少有人注意到权益实际受到影响的被告。诚如被告的声音,在国民法官诉
: 讼中几乎被忽略一般,被告的受损的诉讼地位,在本版孜孜矻矻的讨论声里,似乎不曾激
: 起一丝涟漪。
: 我知道每每站在被告的角度谈问题,都会挑动一些敏感神经。但我并不是支持废死,或者
: 反对重刑化。我的重点在于,一个审判制度,应该要能充分的呈现原告、被告“双方”的
: 声音,因为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的区分哪些人是该关到死的垃圾,哪些人则可以从宽
: 处理。
总结一句话 废死的意见就是犯人没资源请王牌大律师辩护
所以面对国民法官审案吃亏 导致权益受损 没办法实现程序正义
我就问 请问呆湾法律哪条规定犯人一定要有王牌大律师帮忙辩护?
没有嘛
重刑犯只要有辩护人代理就好 不管是王牌大律师还是菜逼八律师
有符合规定的律师代理 不让犯人面对被迫自行辩护的状况就好
那到底是有啥权益受损了?
犯人有没有辩护人代理? 有
检察官是不是提出假证据乱唬烂? 没有
取证是不是合法? 是
以上这几点都符合 那到底是那里有权益受损? 哪里有不符程序正义?
请到的律师实力不够所以不公平? 拜托 人生中不公平的事多的是了
这里哪叫啥权益受损不符程序正义?
这就好像我想电脑效能全开玩电动 但钱不够买NV显卡 只能买AMD显卡凑合著用
那我要抱怨黄董把显卡订价太高 没有显卡正义吗?
这种低能论点讲出来不要笑死人了
再说就算没钱没资源 能请到王牌大律师的办法一堆
以前美丽岛被军法审判 被告也不是多有钱能请王牌大律师
但还不是也争取到阿扁小夫超级律师团辩护
你现在重刑犯平常不做好事积阴德 存钱
等出事了再在那靠北没钱请大律师 没大律师愿意义务帮忙
那个叫因果报应啦
可悲左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