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国民法官重判杀人犯27年...

楼主: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4-03-19 00:03:03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铭言:
: ※ 引述《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之铭言:
: : 两个字,好爽。
: : 我可以期待李茂生跟那群蠢货气得跳脚,大骂国民法官的样子了。
: : 国民法官判刑比那些恐龙法官重一倍,这证明我们应该多多让国民法官审案;
: : 之前他们还嚷嚷着说"国民法官一定会判刑比较轻",现在打了他们一个大耳光...
: : 爽啦!
: 为什么法律界普遍不喜欢国民法官制度?
: 因为他具体操作下来的结果,并不是提高判决的质量,只是迎合了某些人重刑化的胃口

: 已。
: 不是说重刑化就一定不对,这是可以讨论的问题,但重刑化的前提,应该是提高检辩双

: 的攻防水准、法院判决的素质,既然要加重刑罚,那所践行的程序就应该更严谨才是。
: 遗憾的是,现行参审制度下产生判决的素质并没有进高,反而可以说是降低了。
: 问题的症结,在于国家投入了巨量的资源培养专门侦办国民法官案件的检察官,而律师

: 对这种骤然的制度转换,却没有接受相应的专业训练。
: 以往,在专业法官制度下,法官通常仰赖笔录、卷证记载的内容作成判决,虽然刑事诉

: 法不断强调直接审理的重要性,但在实务运作上,更倾向于书面审理。法庭活动,并不

: 视气份营造、透过演说来编织情境、说服观众,而是书面的素材以及纪录。
: 在这种职业环境下,检察官及律师并不需要强大的诘问技巧,像好莱屋电影或是代普诉

: 德案一样,用密集的问题轰炸证人及被告,台湾的检辩,大都只需要起到点题的作用,

: 醒法官某项证据存在于卷证当中,由法官自己回去审阅、判断这个证据的价值。
: 但随着参审制的施行,现场演说的说服力,以及交互诘问的重要性,被提升到了更重要

: 地位。
: 检察官显然是有备而来。早在国民法官制度施行前,法务部就投入了大量金钱培训专门

: 责国民法官案件的检察官,请来演员、简报师等各种跨领域的讲师指导检察官,提升他

: 在现场面对国民法官实的说服力。
: 而律师却没有足够的训练来适应这转政策转变。交互诘问向来在法庭里都是相对边缘的

: 在,在执业中鲜少用上,在大学里更没有受过任何相关的训练。如今被提升到无比重要

: 地位,多数人尚难以适应。再加上国民法官案件中的被告,通常处于经济上弱势,没有

: 够的资力去聘请业务能力够强的律师,使得检察官与律师间的实力差距更加地明显。
: 这在法学上称为“武器不平等”,国家所掌握的资源远远超过弱势的被告,这种资源落

: 具体化在国民法官案件上,就是检察官的实力远远超过被告以其有限资力所能聘请到的

: 护人。于是就导致了以下现象:
: 检察官声色俱厉的把被告问到精神崩溃,律师则在一旁呆若木鸡,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 民法官赞叹于检察官的现场演说能力,沉浸于检察官所编织的情节中,同仇敌忾。没有

: 注意到,律师根本没有尽到他应尽的职能,被告根本没有获得充实有效的辩护。
: 当人民赞叹于参审制度所带来的重刑化效果时,也许我们更应该思考,参审制到底是真

: 实现了司法正义呢?还是只是以牺牲被告的诉讼权利为代价,换取民众想要的结果?
其实这起案件杀人罪的部分只判18年
其他年份是
盗用电信 遗弃尸体 伪造文书加起来的
而且这起案例被告从头到尾没有认罪
所以这起案件跟其他法官判决刑度相比
有比较高一点
但考量被告从头到尾没认罪
完全没有触发任何减刑要件
这样看起来其实也还好啦
而且这起案件,我也觉得他可能真的是凶手
但关键没有直接证据
二审以上
还是有被判无罪可能(杀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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